(1)施工的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示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房屋的拆除、三通一平,建筑主体及其配套设施、配套用房、消防工程、灯光亮化、室外工程(公区地面铺装、围墙、大门、无障碍设施等)、景观绿化、室内外照明系统、室内外排水、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管线迁改、中水处理、隔油设施、供水电专业工程、外立面装饰装修、美陈装置、海埂大坝公交站台的提升改造(公交不停运保通专项施工、临时导流、错峰施工、降噪降尘、公交功能过渡)以及根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增加交通标识等内容的建设,配合全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保期维保。具体内容最终以施工图为准。(2)采购的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建设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最终以施工图为准。(3)其他工作内容1)负责对地块内供电系统,以及对供电局审批的供电电源点至项目地块内的高压及低压供电安装工程进行深化设计并施工。2)完成涉及项目的市政供水接驳的方案审批及给水工程施工,确保通水。3)完成涉及项目的市政排水接驳的方案审批及排水工程施工,确保合规排水。4)开展周边构建筑物的证据保全。完成相关质量安全备案。5)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程各专项验收、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6)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预算、结算、决算、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各项实物移交前的成品保护措施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本项目内的成品保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