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暖里隧道出口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景谷至宁洱高速PPP项目-隧道及桥梁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招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镇,为高速公路配套隧道工程,隧道全长1791米,其中左线长819米、右线长972米,暖里隧道出口工程。⑴ 公路等级:山岭区高速公路双向四车道;⑵ 设计行车速度:80km/h;⑶ 车道数及车道宽度:双向四车道,行车道宽度2×3.75m;⑷ 荷载等级:公路—级;⑸ 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峰加速度为⑹ 隧道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隧道类型为山岭隧道,施工工艺采用钻爆法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主体工程、衬砌工程、防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劳务分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60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范合格等级,安全目标达到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省优、争创国优。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包件,暖里隧道出口洞身开挖、初期支护、衬砌工程、防排水工程及其他劳务分包施工任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程内容(不含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劳务分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明确的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具备隧道工程施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资格证明。
①.具有相应资质及资格的,且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档案信息库中的有效分包商,可参加本次投标。
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本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档案信息库中的有效分包商,需递交营业执照(三证全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含公证书或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资料)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考察、资格评审合格且通过准入后,方能参加本次招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独立完成过类似隧道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且业绩无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6年5月1日09:00至2026年5月6日9:00。
4.2 获取方式: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镇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景谷至宁洱高速PPP项目-隧道及桥梁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或者在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注册会员,公开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0分。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登录解锁关键信息]),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需密封包装,递交至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镇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景谷至宁洱高速PPP项目-隧道及桥梁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5.3 其他要求: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形式)的。
5.4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负责。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2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6.3 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信息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开标过程将全程记录,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独立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二章“评标办法”。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8.2 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逾期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8.3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解锁关键信息]PPP项目-隧道及桥梁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正兴镇426中铁十五局项目部
联 系 人:邓伟
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关键信息]
11. 其他说明
11.1 投标人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业绩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1.2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11.4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安全、履行期限、主要人员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上述文件的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