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监测点调查与选定、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系统培训、运行维护、数据分析、技术服务指导、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监测站点的撤销等工作,监测点建设工作开展前须提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计方案,并通过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组织审查后实施;n(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确定项目设备供应商;n(3)采购的设备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普适型监测预警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仪器质量满足设计、运行、维护等要求;n(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省级系统平台接入及上线运行等工作;n(5)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内容、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协议、数据结构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监测预警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传输到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n(6)完成项目所在区域人员培训及后期质保及运维工作;n(7)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n(8)服务区内按业主要求配合编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规划、年度监测预警建设计划,协助完成相应计划方案上报,协助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及应急响应等工作。